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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集两会-------消防智能预警系统纳入所有建筑体系

时间:2012-03-09 10:45:07

  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0588号

  案由: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国建筑消防安全的提案

  审查意见: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公安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理

  提案人:孙忠焕

  主题词:消防,建筑

  提案形式:个人提案

  内容:

  当今社会,消防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点领域。消防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党中央、全国人大、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消防工作。“十一五”以来,根据国家《建筑防火设计规范》的要求,一定规模的高层建筑、各类大型娱乐场、宾馆、厂房等场所都安装了传统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,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,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明显提高,重特大火灾事故多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。

  但是,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,致灾因素明显增多,火灾发生几率和防控难度增大。据统计,2011年全年,全国共接报火灾125402起,死亡1106人,受伤572人,直接财产损失18.8亿元。其中施工工地、农副业生产及出租屋、“三合一”、小作坊、小商店等小场所火灾较多,用电用火引发的火灾占较大比重。

  造成这一后果的除了一些地方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、工作不到位的主观因素外,与《建筑防火设计规范》缺乏对“十小”场所的自动报警设施提出强制性要求有着必然联系。这些“十小”建筑由于缺乏自动报警设施,一旦发生火灾,极易延误了逃生和救援的最佳时机,极易造成人员的伤亡。

  一些国家的实践给了我们很好的榜样。日本逐步建立起了一套性能化建筑消防管理体系,通过法规的形式来落实管理,对建筑消防细节要求得非常严格化、规范化、细致化、指标量化。新加坡政府为每栋建筑都配备了通信调度指挥系统,使得当地的亡人火灾始终能保持很低水平。尤其是:2008年以来连续三年多火灾零死亡。

  故此,我们建议:要通过法规的形式落实火灾管理,进一步完善《建筑防火设计规范》,强调把消防智能预警系统纳入到所有的建筑体系中,提高城乡消防预警智能化水平。

  (一)要尽快加强完善建筑消防相关法律。中国在建筑消防管理上还需尽快完善建筑消防相关法律,特别是应尽早加强完善高层建筑的防火管理法律法规,全面提升高层建筑预防能力和防火自救能力。

  (二)要进一步完善《建筑防火设计规范》。要在保证高层建筑、各类大型娱乐场、宾馆、厂房等场所都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础上,规定在包括“十小”在内的所有建筑中安装自动报警系统。可以考虑推广浙江当前“智能火灾预警系统”,在物联网的基础上,通过有线电话网络疏散告警、自动报警,对初起火灾预警、报警,减少火灾损失。

  (三)要借助行业推手,完善消防标准。针对“十小”场所的实际情况,出台契合实际的火灾报警、消防控制室、物业等消防标准化管理规定,为消防执法提供最可靠的依据。

  ( 四)以“十小”场所为突破口,用物联网信息技术提升社会消防管理创新水平。

  (五)要整合社会资源,健全监管体系。充分利用各种资源,整合保安、巡防、社区民警等力量,推行保消合一、巡消一体化工作模式,建立“网格化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,扩大社会消防监管的覆盖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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